为了进一步改变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,树立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,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,全面推动教育的创新、改革和发展,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,我校依据《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》特制定本方案奖励方案:
一、奖励方案
依据《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》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分别奖励2-4分(但师德考核总分不得超过120分)
1、与封建迷信、邪教活动等做坚决斗争且成绩突岀者
2、获得师德标兵、爱岗敬业标乐、学习标兵等荣誉者
3、做学困生工作成绩突出者
4、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
5、其它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獻者。
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和师德师风档案中,作力对教师进行奖惩、聘用以及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。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,作为评优评先依据。
二、惩处内容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,不管多少得分,实行一票否决,考核等级为不合格:
1、触犯法律收到刑事处罚的,受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2、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;
3、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;
4、不服从组织安排,经教育不改的;
5、不遵守规章制度,影响整体工作的,造成不良影响的;
6、有其他严重问题的。
7、对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。
三、违规处理办法
凡有违规情形者,取消三年内评职、评优、评骨干教师的资格。北上级部门直接查处或被媒体曝光,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等清洁严重者立即清退。
衡阳市逸夫中学